查看原文
其他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为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2020年1月26日,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3230万元医保基金(市本级700万元,东胜区650万元,达旗200万元,准旗400万元,伊旗300万元,杭锦旗30万元,乌审旗50万元,鄂旗500万元,鄂前旗200万元,康巴什区200万元),以减轻资金垫付压力。同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要确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该笔基金已拨付到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